成功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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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案 产 品 目 录
分类号
产品类别
分类号
产品类别
01
罐头类
12
酒类
02
水产品类
13
花生、干果、坚果制品类
03
肉∩及肉制品类
14
果脯类
04
茶叶类
15
粮※食制品及面、糖制品类
05
肠衣类
16
食用油脂类
06
蜂产品类
17
调味品类
07
蛋制品类
18
速冻方便食品类
08
速冻果蔬类、脱水╳果蔬类
19
功☆能食品类
09
糖类
20
食用明胶卐类
10
乳及乳制品类
21
腌渍菜类
11
饮料类
22
其他
不包括出口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相关产品①的生产、加工、储存企业。需要注意,食♀品范围是不断变化的。
申 请 条 件
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从事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。
二、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▅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,该体系还应当♂包括食品防护计划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,确保出口食品生产、加工、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∞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,以及进口国(地区)相关法律法规要↙求。
申 请 材 料
1填写完整的々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》(一式一份)。
2、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负责人)在申请表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。
填写完整的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》(详见以下表格),填写盖章后扫描上传电子版。
办 理 流 程出口食品生产企◤业备案流程图
备案︽申请分两步:
第一步:登录互联网,两个入口供您选择
入口一:互联网+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
入口二: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∩业备案管理系统
地址:http://qgs.customs.gov.cn:10080/efpe
第二步:提交相□关申请材料上传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∞的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》扫描件,向生产企业所在地隶属海关提出申请。
申请人①也可持申请材料至生产企业所在地隶属海☆关窗口申办。
获得备案
隶属海关□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,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条件的,核发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》。(以下简称《备案证明》)。
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,通常情况下当场给予办理。
取消原《备案证明》有效期,改为长期有①效。
# 3 | 变 更 备 案
出口食品生产※企业的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生产企业地址发生变化的,应当自发生№变更之日起15日内,向原发证海关递交申请材料,原发证海关对申请变更内容进行审核。变更申请材料齐全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的,准予变更。
# 4 | 重 新 备 案
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地址搬迁、新建或Ψ 者改建生产车间以及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发生重大变更等情况的,应当⌒ 在变更前向主管海关重新办理备案。
*本服务指南仅供行政相对人参考,具体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。
相关法律法规
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
(2)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》
(3)《关于发布出口食〓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和产品目录的公告》
(4)《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ㄨ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9〕25号)
(5)《关于开展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ζ 盖试点的公告》(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2号)